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推广期」)。
  2. 本推广只适用于一按及二按合资格客户,不适用于循环贷款客户。
  3. 客户于推广期内申请贷款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成功提取贷款即获HK$10,000现金券奖赏(惟须一按合资格客户必须成功提取贷款达HK$250万或以上; 二按合资格客户必须成功提取贷款达HK$150万或以上)。若客户末能通过审批或取消申请将不获发HK$10,000现金券奖赏。若客户提交多份申请表格并成功通过审批及提取贷款,客户将只获发最多HK$10,000现金券奖赏。
  4. 合资格客户贷款户口必须依然活跃及连续3个月内达到还款记录良好及没有拖欠记录及首3个月不可申请本公司推出的「还款假期」服务。详情请看浏览本公司网站。
  5. 分期贷款必须于头3个月每月到期时还每月之到期供款即可及不允许客户作部份还款安排。
  6. 合资格客户将于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收到本公司之换领信,HK$10,000现金券奖赏将以百佳现金券形式送出。客户可于收到换领信办工时间一个月内到本公司旺角或湾仔分行换领。所有现金券不可兑换现金、不设找续及不可转换其他礼品。本公司并非现金券之供应商,恕不负责有关现金券或服务之任何责任。客户如对该现金券或服务质素有任何查询或投诉,请直接与有关商户联络。
  7. 本推广优惠只限于合资格客户透过本公司网上平台、电话专线或本公司分行递交之贷款申请。为释疑起见,若透过其他途径申请贷款,将不可获得本计划之任何礼品。
  8. 本公司保留随时取消或更改是次推广计划之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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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牌照号码: 08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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